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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大学学报(哲学·人文社会科学版)投稿栏目_新疆大学学报(哲学·人文社会科学版)投稿要求

发布时间:2021-03-27 08:37:25

  新疆大学学报(哲学·人文社会科学版)投稿的栏目和要求有哪些?对于投稿大家应该都不会陌生了吧,但是想要在这个期刊上投稿首先就需要把投稿的要求弄清楚,下面小编就来和大家好好的讲解一下。


  新疆大学学报(哲学·人文社会科学版)投稿栏目


  新疆大学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建的211重点大学,2012年申请获准的各类科研基金项目的经费总额超过了1.2亿元。凡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、党政机关干部、高中等院校教师、教育界人士、大专院校学生及其他社科人士均可投稿。来稿应具有创新性、思想性、学术性强,论点明确,论据可靠,表述精练,字数一般在6000-8000字以内为宜。请作者不要一稿多投和抄袭,要坚持学术道德与规范,文责自负。


  现设有【栏目】:经济学研究、公共管理研究法学研究、西域史研究、民族学研究、中亚研究、文学理论与美学研究、文学研究、文化研究、语言学研究等。


  新疆大学学报(哲学·人文社会科学版)投稿注意事项


  为执行学术期刊编排规范,依照国家标准《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》(GB/T7714--2005)要求,来稿务请注意以下规范:


  一、来稿请提供工作单位、所在省市(县)地名、邮编、摘要、关键词(以上项目的英语译文作者应尽可能提供),基金项目成果稿件须在篇首页地脚标注项目名称和编号。摘要用250—400字概括全文主要内容或主要观点,关键词选反映文章主要内容和主要观点的词或词组3—5个,其间用分号分隔。来稿一般以5000—8000字为宜,有关书写格式、标点和数字用法、图表式样均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。作者简必须提供姓名、出生年、性别、民族(汉族可省略)、籍贯、职称、学位、研究方向。


  二、文后参考文献的著录项目要齐全,在正文引用处用序码“[1]、[2]……”标识,然后按序号排在文末。对正文内容作解释和说明的注释,用圈码“①、②……”标注,按顺序排在当页地脚。


  参考文献著作责任人不超过3人时全部照录,超过3人时只著录前3个责任者,其后加“,等”。无责任人或情况不明的文献,“主要责任者”项应注明“佚名”或相应的词。版本项除第1版不著录,其他版本说明需著录,古籍可著录“写本”、“抄本”、“刻本”、“活字本”、“影印本”等,同样必须标注引文页码、出版地,出版年项使用公元纪年并注明朝代纪元,1845年(清同治四年)。


  参考文献具体著录顶目如下,请勿缺录:


  1.<>.文献名(题名):其他文献名信息(网页地址).其他责任者(编者、译者)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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